1988-10-01 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二氧化硫、氟化物在保护蔬菜、果树、桑茶、牧草以及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作物时的最高允许浓度值,作物据敏感程度分为敏感作物、中等敏感作物、抗性作物并列出了各农作物种类分别加以叙述。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