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函
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你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相关信息。2015年3月1日之后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未按要求公告的,应于2015年10月31日前补发公告。
附件: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8月13日